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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师〔2023〕27 号
对于调整美术学院内设机构的通知
各单位:
经研究决定, 美术学院内设机构调整如下:
保留美术教育系、美术史论研究所、美术学院跨媒体综合实验教学中心、美术学院办公室;
组建雕塑与公共艺术系、绘画系、书法系,作为非实体教学科研机构,隶属于美术学院;
撤销综合艺术系、中国画和书法系。
特此通知。
华 东 师 范 大 学
2023 年 10 月 9 日